渔农综合种养和综合利用
渔农综合种养和综合利用,可以发挥渔民组织化程度和整体规划的优势,形成新型产业的规模和特点,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根据《方案》要求,山东临沂市海洋与渔业局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处理意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当前,临沂市开展宣传培训1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举办GAP高产栽培技术专题讲座9次,培训新农民5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同时,及时做好现场观摩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渔民积极开展科学的科学种养。
四、培育扶持会员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扶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合作组织,组建合作社,扶持有实力的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扶持本地合作社与辖区内的星级农产业园合作,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鼓励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特色产业、文化等农业发展项目。
五、加大政策支持
各市、县(市、区)要继续扶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大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成立专业化服务机构,承担指导、服务、决策、监督、监督等职责,形成完善部门合作、委托、登记、备案、结果公示、竞争等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产业服务。(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市银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局、市供销社、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各部分)
(十二)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