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珊种养合作社成立
洪珊种养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占地约300亩,种植非洲菊、万寿菊、虹薏和奶油,合作社位于省级森林公园旁边。
(一)组建种养合作社是原则上自愿联合、民主协作、平等协商的具体办法。此次种养合作社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江苏省林业研究所联合主办。
(二)成立合作社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经过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同意,组建代表性的拟要成立种养合作社。成员国有或属双方的公司,一般以中国的名义明确,合作社成员是全体或者地区的农业生产、科研、销售和进出口经营企业,所有的产品由当地农业部门或者有资质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当地农民合作,该社成员单位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了合作社登记备案、财务管理、开拓国际市场、经营机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机制。
(三)合作社的成立与发展原则如下:
1.坚持自愿原则。由于农民朋友们都比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那么发展合作社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申报,组织注册登记。合作社必须做到基础设施、生产资料的投入,购买和使用与经营的农产品必须有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和农产品供应准入协议,还要注意有利于合作社的管理与质量。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要积极引导农户积极做好市场调研和合作,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进行科学规划,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选择优质农产品,保证农户利益。在生产、流通、加工、贮藏等环节应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坚持集约化原则。 由于各地方自然条件有差异,对于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要建立统一的种植、养殖标准。不能盲目统一耕作、统一管理,要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农产品质量检测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4.坚持规模化原则。 农户合作社要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实行统一经营,科学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组织化程度。
5.坚持标准化原则。 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6.坚持绿色有机原则。 农民合作社要有机产品,要与生产主体主体有共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行绿色食品追溯制度,并进行质量安全追溯。
7.坚持社会化原则。 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社会作用,加大对合作社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让成员更好地分享产品、服务和服务,提升其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