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经营种养结合
多种经营种养结合形式。即以农户为单位,由企业、农户或政府为合作组织,实行农业技术人员自愿提供技术服务,以服务带动种养户,以市场为导向,由政府提供资金和种养技术服务,协调发展种养结合的种养结合种养形式。
二、以微生态农业与适度规模经营为导向
一是以农业生产服务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种植,以资金入股、合作社、农户为主要劳力,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产业规模化经营。
二是以现代农业的理念、先进的科技、快捷的服务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优化、选好品种、做到成熟一块、销售一块,实现了从种到收,从喂料到卖,从采收到采收从净化到销售,全链条农业,使农资从产品到销售都能实现零距离销售。
三是以农业为依托,发展多样化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药材种植,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研发,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技术支撑。
(五)助农增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不断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发展新格局,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能力保障。
(七)加大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新技术新模式,通过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定期开展科技培训、召开培训会、举办农业科技信息员活动等方式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三、落实监管措施
(一)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赋予农户,鼓励其在规定时限内用流转合同或协议有偿流转,以农民自愿的原则,科学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比例。农村村民建房、拆迁补偿和安置房每年不得超过本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比例,鼓励各地探索健全完善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二)创新政策扶持模式。开展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等政策性活动,支持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经营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