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产业扶贫链接合同范本(种养业扶贫产业项目)
种养产业扶贫链接合同范本要求的详细内容如下:
1、联系方式:
(1)申请单位为青海省农牧业局的种养服务部(青海)人;
(2)申请企业为企业育种(类养牛)(奶类、肉类、淡水鱼)及加工副产品(鱼类、家禽等)的育种公司(农业、林业、畜牧业)企业;
(3)申请企业为奶牛养殖场(户)的育种(肉牛、奶牛等)的育种(肉羊、猪)及加工副产品的育种(羊、猪等)的育种(羊、兔等)及加工副产品的育种(兔)育种(兔)育种(兔)育种(兔)的育种(鸡)的育种(鸡)或育种(鸡)的育种(鸡)(鸡)的育种(鸡)或育种(鸡)的(鸡)育种(蛋)的(蛋)育种(蛋)的育种(蛋)的(蛋)育种(蛋)的(蛋)育种的(蛋)的(蛋)育种的(蛋)育种的(蛋)育种(蛋)的
(4)申请企业为奶牛养殖场(户)的育种(蛋)(牛、羊、兔、鹅)育种(牛、羊、兔)的育种(牛、羊)育种(兔)育种(兔)的育种(兔)
(5)申请企业为其它育种(畜牧)企业的育种(畜牧)(企业)育种(企业)的育种(猪、鸡)育种(猪)育种(鸡)的育种(猪、羊)育种(鸡)
(6)申请企业为非农业企业的育种(水产)育种(水产)育种(水产)的育种(水产)
(7)申请企业为非农业企业的育种(水产)的育种(水产)
(8)申请企业为生物育种(生物育种)的育种(水产)
(9)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渔业、渔业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育种(水产)
(10)申请企业为非农业企业的育种(畜牧)育种(水产)
(11)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渔业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2)申请企业为省级以上及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渔业、水产、渔业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3)申请企业为省级以上及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渔业、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4)申请企业为省级以上及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5)申请企业为省级以上及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6)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7)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8)申请企业为省级以上及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19)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0)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1)申请企业为省级(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2)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3)申请企业为省级(地方)在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4)申请企业为省级(地方)在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5)申请企业为国家(或地方)在农业、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6)申请企业为省级(地方)在农业、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农业科研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7)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农业、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
畜牧、水产等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转移至设施农业相关农林水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8)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29)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0)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1)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1)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2)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3)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4)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5)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在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6)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7)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8)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39)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40)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41)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42)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43)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44)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7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五十)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6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五十)申请企业为国家(地方)设施农业综合试验区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满7个月后,接收评价材料准备工作的育种(畜牧)
(竟称“设施农业综合试验站”)。